宗教慈善规范起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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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03月26日14:20
来源:《财经》
2012年2月底,国家宗教事务局、中共中央统战部、国家发改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税总局六部委联合发文,罕见地对宗教界事务进行专项规范。
这份文件全称为《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明确,将积极支持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、保证其活动得到平等对待。此外,还对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的形式、原则、优惠措施加以明确。
公益慈善界人士表示,宗教慈善的规模不得小觑,政府此举在尝试引导宗教界,按照公开、独立、透明的现代慈善理念,投身到公益慈善活动中。
在现实中,当宗教慈善与社会公众发生联系,介入公共事务,则必须遵循相关的规则,比如现代慈善的信息公开、财务独立等专业原则,同时接受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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